快訊/狠心殺害女友與雙胞胎兒子!臺中3屍命案兇手逃死定讞

▲男子陳宏嘉狠心殺害同居女友與其雙胞胎兒子,獲得無期徒刑定讞。(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發生在2019年的臺中「母子三尸案」,傳播公關陳姓女子遭同居男友陳宏嘉掐死後,陳男再將10個月大的雙胞兒子殺害。一二審均將陳男判處死刑,但更一審則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陳男逃死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9年11月7日,臺中市某住商混合大樓出現不明臭味,警方獲報後循味道破門而入,發現現場有兩條棉被整齊的放在地上,一掀開竟是一名女子的屍體,另一條棉被掀開後則是一對約10個月大的雙胞胎男嬰屍體。3人身上的衣物都乾淨整齊,但屍體腐臭、浮腫、流出屍水,預估死亡超過5日。

由於現場沒有自殺跡象,也沒有外力強行進入的痕跡,冷氣還開的極強,另外還有濃郁的香水味,現場明顯被整理加工,檢警認爲是熟人殺害案件。經過清查後,發現與死者同居男友陳宏嘉涉有重嫌,最後在彰化一家網咖逮捕陳宏嘉。

陳男被捕後供稱,他偷看女友手機發現她與客人曖昧,一時氣憤就勒斃女友。殺了女友後,一直到晚上12點多,發現小孩沒東西吃在哭鬧。陳男覺得小孩以後沒人照顧很可憐,於是將雙胞胎放進洗衣機內,在上面放了一層墊子,洗衣機蓋上後再蓋了2條厚毛毯,等到約1小時後發現沒有哭聲了,才把雙胞胎屍體抱出來。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對陳男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將陳男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審理後,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陳男逃死定讞。

最高法院在駁回上訴理由中指出,死刑判決中認爲陳男殺害女友後,又一次剝奪兩條無辜的生命,犯罪手段泯滅人性,屬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犯罪」。但陳男上訴指稱自己犯案是因爲「罹患適應障礙症」所造成,最高法院也認同此觀點,認爲本案並非「情節最重大犯罪」,因此維持更一審法院的見解,駁回檢辯雙方上訴,讓陳男逃死定讞。

▼男子殺害同居女友及一對雙胞胎嬰孩,當時震驚社會。(圖/ETtoday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