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警局:薛貞國先去過「慶生會」現場
▲刑警薛貞國被殺,小隊長卻在樓上慶生,臺北市警察局決定將鄭姓小隊長記過處分。
針對殺警案造成臺北市警紀遭質疑,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19日下午2時30分召開記者會澄清「慶生會」事件,表示當時鄭姓小隊長14日凌晨1點鐘左右到達「ATT 4 FUN」9樓的「MYST」夜店慶生,而薛貞國則在一個小時之後出現在慶生會現場,但隨後接到莊姓員警的電話下樓查看,沒想到就被圍毆致死。
鄭姓小隊長事後一度對外宣稱「我沒去」,但接受內部調查時卻改口承認。對此,黃升勇強調,雖然沒有規定員警不能出入夜店,但莊姓員警未依規定通報導致薛貞國被圍毆致死,將會斟酌情況並依法處分,而鄭姓小隊長的部分已經決定給予記過處分。
北市警方查證後發現,薛貞國14日也在同棟大樓與朋友聚會,但卻在鄭姓小隊長的慶生會中接獲莊姓員警「出事了」的電話,趕緊跑到6樓的「SPARK」夜店查看,沒想到才進去不到2分鐘就被打了出來,最後不幸死亡。
黃升勇指出,鄭姓小隊長的慶生會有一般民衆參加,但仍然會一一清查身分,過濾是否有「不該交往的對象」,這部分的處分還須等待調查結果出爐;而外界一度傳出萬華分局副分局長石明哲也牽涉其中,查證後發現,石明哲與這次事件並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