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臺南市場管理員勸婦戴口罩 竟遭推頸、作勢吐口水
▲臺南市經發局市場處派駐隆田市場管理員,稽查未戴口罩歐姓婦人,遭抗拒推打管理員頸部,並作出欲吐口水動作。(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經發局市場處派駐隆田市場管理員,稽查1名市場採買卻未戴口罩歐姓婦人,遭抗拒推打頸部,並作出欲吐口水動作,臺南市麻豆分局據報,將傳喚歐女到案說明,並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外,未戴口罩部分由經發局函送衛生局裁罰。
臺南市警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於5月20日上午9時許,接獲臺南市經發局市場處派駐隆田市場管理員報案,該管理員表示在巡視市場執行公務時,發現1名62歲歐姓女子未配戴口罩,經向前勸導請其戴上口罩,不料歐女不理會勸導,執意不戴口罩繼續採買,市場管理員多次勸導無效後,便拿出手機欲蒐證,但歐女發現後,便徒手攻擊管理員肩頸部但未成傷,又有作勢攻擊後吐口水的不雅舉動。
市場管理員隨即向警方報案,員警到場時,歐女已離開現場,即依規定受理並製作被害人筆錄,待歐女到案說明後,將依違反刑法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另歐女未戴口罩經勸導不聽部分,由臺南市經發局市場處函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麻豆分局分局長邱顯良提醒,目前全國疫情警戒已進入第三級,外出至營業場所或洽公機關,均需配戴口罩,未戴口罩勸導不聽時,將移請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上罰鍰;對實施勸導的公務人員、民衆施加暴行時,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請民衆務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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