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工廠31歲失業男當詐騙車手取財 判有期徒刑1年10月

彰化縣張姓男子涉嫌加入名稱爲「騎驢找馬」、「今晚打老虎」詐騙集團並擔任車手,依照集團指示前往花壇鄉市場公廁等地點,拿取詐騙受害人交付的金錢,前後9人被詐報警,警方逮捕張男移送偵辦,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1歲張男透迦IG加入「騎驢找馬」、「今晚打老虎」詐騙集團,詐騙集團成員假冒電影影城訂票系統人員、購物網站人員、發包家庭代工人員,先後詐騙趙姓等9名被害人,佯稱匯款系統錯誤要解除,詐騙5千元到4萬元不等,張嫌每次出任務成功可獲3千元報酬。

多名被害人不只一次匯款,發現上當後報警,彰化警分局、彰化北斗警分局、苗栗大湖警分局偵辦,循線逮捕張嫌,依涉犯個資法、詐欺罪、洗錢防制罪等多罪移送偵辦,彰化地院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張嫌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在詐騙集團中的層級、分工角色,及其等對被害人造成的侵害程度,並考量他的素行、犯後態度,衡以他自述高職畢業,沒有其它專門技術或證照,未婚、無子女,之前在口罩工廠上班,口罩工廠生意不好關掉,目前沒工作,經濟來源是靠父母等一切生活經濟情況,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張嫌1年10月有期徒刑。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