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女直播主退還150萬「鬥內」否則曝露奶照 粉絲被判4月徒刑

彰化縣一名洪姓網友經常打賞直播平臺劉姓女歌唱主播,折算金額多達150萬元,去年不滿劉姓主播與別人關係密切,恐嚇必須退還在直播平臺打賞的儲值幣,否則公開清涼露奶照。彰化地方法院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洪姓網友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據瞭解,劉女的歌聲、外形俱佳,曾獲電視節目選秀冠軍,到聲林之王、小姐不熙娣等節目表演,現爲網路直播平臺歌唱主播,粉絲逾20萬人,今年仍有新歌推出。

判決書指出,洪嫌的網路暱稱「許愷威」,2019年11月間與劉女成爲親密網友,常在直播平臺「鬥內」,未料洪嫌去年5月間不滿劉女與別人關係密切,兩次透過通訊軟體恫稱「妳知道我手機有多少妳的照片嗎?不管妳穿什麼的,有奶的……我PO在主播羣,要看一起看啦。」、「超過十二點照片全部出去」等語,恐嚇劉女必須在平臺上退還打賞約1000萬「浪花幣」(直播平臺儲值幣,可兌換新臺幣約150萬元)或折現匯款到洪嫌指定帳戶。

劉女拒絕並報警,警詢後把洪嫌移送偵辦。洪嫌辯稱,只想嚇嚇劉女,希望退還先前打賞金錢,並將雙方關係作了斷等語。法官審酌洪嫌先前未有何任犯罪前科,素行良好,但不滿劉女與別人關係密切就要恐嚇取財,足見法治觀念極爲淡薄,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劉女和解、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兼衡洪嫌的智識、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和家境,判決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沒收犯罪用的兩支手機。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恐嚇直播平臺劉姓女主唱的洪嫌有期徒刑4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