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草太長不行 超過50公分高市要開罰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爲了有效管理空地空屋高市建築管理處表示,依「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來凡是都市計劃區內的空地,只要雜草長超過50公分不清除、修減,將處以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這項規定已送內政部覈定預計最快9月公告實施。

據瞭解,建管處長黃志明指出,原本法令規定100公分纔要開罰,但在議會修法時,民代要求下修到50公分,坦言備感壓力。且原本違反規定者,罰款也從12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調高至2000元至1萬元,並得由環保局代爲清理,費用全由空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擔。

不過,有民衆就質疑,市區很多道路公園的草,也經常長超過50公分,如此一來,建管處是否要對工務局養護工程處開罰。對此,養工處長趙建喬解釋,他們經管範圍是不允許草長逾5公分,若是臺1線或臺17線有此情形權責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或一些還沒接管的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