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被男同事壓牀脫褲性侵未遂公司卻冷處理 女房仲怒提告

新北市Y姓女房仲,透過臉書控訴同公司一名男同事,涉嫌在去年12月初趁客戶未到答達看屋地點,在屋內伸出狼抓對她性侵未遂。事後公司卻希望她「小事化無」,她無法正常面對,精神出現狀況就醫,最後還遭公司解僱,決定訴諸法律,並透過臉書寫下整起事件經過,希望這件「ME TOO事件被更加重視」。

據瞭解,Y女透過臉書表示,她兩年前到新北林口某連鎖房屋公司擔任房仲。去年12月9日下午,她與公司一名L姓男同事一起帶客戶看屋,當天兩人先抵達看屋地點。未料,L男竟把她壓在屋內牀上,脫她褲子,觸碰她身體,還用下體頂她私密處,甚至在Y女耳邊說極惡心的話,Y女奮力抵抗制止,L男才罷手。

Y女陳述,一切發生得太突然,她非常害怕不知道該如何反應,甚至不敢透露給家人和朋友知道,但兩人工作重疊,下班後同事之間有聚會,兩人不時接觸讓她不斷回想曾被試圖性侵,恐懼無助感越來越深。

Y女說,今年1月3日她壓力大到忍不住,向L男女友及公司副總女兒透漏整件事發經過,當晚即收到L男傳來line訊息「我恨透你了,是你讓我失去一切」,豈料,同月5日向公司副總反應,得到迴應竟是要她「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公司不介入處理,也沒辦法斷定誰對誰錯。」還說如果去報案,未來大家查她名字,都會知道她發生過這種事情,這言論讓她心生畏懼,不敢報警尋求幫助。

Y女指,同月6日L男傳訊息道歉「深刻反省….說聲抱歉….願意承擔一切……也一定會做改變」還主動提起,如果她有休息意願,願意給付她基本薪資2萬7000元,隔天7日L男向跟公司提留職停薪。

Y女說,同月17日公司告知L男想復職,旋即她身邊親友便接到施壓電話,檢討、說她不應該威脅L男給賠償金。她才意識到,和解條件是林男主動提出,最後卻演變成威脅他?爲什麼她一再的忍讓,反而讓公司老闆、主管以及同事曲解、傷害?遂於1月18日在朋友鼓勵下赴警局,對L男提告強制猥褻,並向勞檢處、勞工局申訴公司不聞不問,沒有介入處理。

Y女說,接連幾天她情緒無法平復,晚上無法入眠,1月21日向公司調假未獲準,公司告知她「沒去就記曠職」,她轉向經理說明,得到「多次違反公司規定,從即日起免除職務………」她覺得公司不重視職場性騷擾的嚴重性,只有她一個人整天活在恐懼之中,心裡承受巨大壓力,爲此她精神開始出狀況,得由家人陪同去看醫生服藥諮商。

昨天她透過臉書寫下2280個字,除陳述整起事件,希望「希望此事件能夠讓METOO事件被更加重視,避免再有下個受害者讓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此外,她也針對截圖內容(經理文字中提起欠公司的26萬借支,是因她去年被詐騙錢,爲應付生活而向銀行貸款,期間因貸款及生活開銷出現問題,故先向公司借支,這筆錢也在解僱隔日1月22日全數還清) 說明。

對此,L男委任律師向媒體說,她主張12月9日遭性侵之後,一直到1月3日以前,她其實都沒有對公司主管或是同事講這一件事情,完全沒有。而且她還如常地邀我的當事人(L男)喝酒、唱歌、打牌。會道歉的原因是因爲,我的當事人想大事化小,不要影響公司,但事實上沒有發生過這件事情。檢察官確定就這女生提告的部分不起訴以後,他(L男)纔會去對她提誣告。

房仲公司則聲明,Y女屢次遲到,任職26個月之中,僅有4個月爲全勤。且工作態度完全不積極,執行工作業務時處理私人事務,如剪髮、看醫生、買私人物品,逛OUTLET或回家睡覺。因其生活理財之問題,曾向本公司支借新臺幣26萬元,案發後如常參與聚會,聖誕節交換禮物。與其所稱性侵之同仁互動如常,案發後仍持續至該同仁住處打牌,邀約晚上唱歌,甚至邀其出遊露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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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女指控公司冷處理,還面除她職務,至於支借26萬,Y女解釋原因並說已經還清。圖/Y女臉書

Y女與L男對話內容。圖/Y女臉書

Y女與L男對話內容。圖/Y女臉書

Y女與L男對話內容,L男承諾會支付Y女一個月底薪2萬7千元。圖/Y女臉書

Y姓女房仲指控被L姓男同事性侵未遂,今年1月中旬赴警局提告。記者曾伯愷/攝影

Y女指控公司冷處理,還面除她職務。圖/Y女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