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寄信辭黨主席 民眾黨嗆法官:自行判定辭職生效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今年9月5日起被裁準羈押禁見迄今。(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地院今天證實,因案在押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日前請求辯護律師團遞狀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是要遞送黨主席辭職信,已經裁準。民衆黨迴應,目前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民衆黨政治獻金案,下週偵結起訴,柯日前請求辯護律師團遞狀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臺北地院分案審查,今天證實柯是要遞送黨主席辭職信給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且已經裁準。

民衆黨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臺O民O黨網頁下載之臺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

民衆黨表示,此信函內容公佈,且主動詮釋民衆黨黨章,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民衆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