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程師嫖妓 怨「做一次就叫我穿衣」 還帶小三出遊拍親密照慘了

科技工程師大陸嫖妓,還向雞頭怨「做一次就叫我穿衣」,國內小三出遊拍親密照慘了。(達志影像)

一名科技大廠工程師和老婆結婚後感情不睦,不但趁着到大陸出差時嫖妓,在國內還帶着小三四處出遊,不避諱的同拍親密照,正宮得知後暴怒,對丈夫和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但工程師對妻子指控否認到底,但法官查出他到大陸與雞頭聯繫簡訊,還抱怨應召女「只做一次就叫我穿衣服」,反遭雞頭洗臉「大哥,本來就是一次」,另外也根據飯店投宿紀錄,認定兩人同宿,因此判賠40萬萬元。

根據判決書,工程師和妻子在民國105年結婚後育有一女,但兩人在109年就分居。正宮指控,丈夫結婚的隔年趁到大陸出差時嫖妓,2020又交了一名小三,兩人在國內南北四處出遊,還拍攝親密合照。

工程師出庭時辯稱,老婆出示他到大陸嫖妓的影片和相片都是假的,即使爲真,也超過追訴時效,他和女性朋友挽手、搭肩、摟腰都是友誼的表現,兩人沒有過夜且發生性行爲,還強調老婆事前已說過不追究他在外與女性交往。

但法官勘驗手機簡訊發現,工程師確實在前往大陸出差時,打電話給當地雞頭,要求安排應召女買春,甚至完事後,還向雞頭抱怨「才做一次就叫我穿衣服」,未料卻遭雞頭打臉「大哥,本來就是一次好吧!」法官因此認定有買春事實。

但丈夫又辯稱,妻子於110年1月17日凌晨進入飯店房間錄影蒐證時,沒有見到他有和女子性交行爲,且女方當時身穿長袖短褲,妻子也提不出證據,難以證明他有性交行爲。

但法官不採信工程師說法,認爲他到大陸嫖妓是事實,應賠償16萬元,另外也認定他和小三在國內各地飯店同宿,已侵害妻子配偶權判他賠償24萬元,共計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