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案迎最新進展!曾被強制退市

來源:證券時報官微

涉嫌未披露一致行動關係的違法事實不成立,康得新收到《結案通知書》。

6月12日,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康得新”)在上清所發佈公告稱,6月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結案通知書》。

據《結案通知書》,2018年,中國證監會對康得新等主體涉嫌未披露股東間一致行動關係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立案稽查,經審理,上述主體涉嫌的違法事實不成立,中國證監會決定本案結案。

資料顯示,康得新曾是A股上市公司,此前因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於2021年4月被終止上市。需要說明的是,此結案通知並不影響該公司受到的終止上市等其它處罰認定。

立案調查結案:違法事實不成立

6月12日,康得新在上海清算所公告,2024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結案通知書》(結案字[2024]13號),具體內容如下:2018年,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公司原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原實際控制人鍾玉先生涉嫌未披露股東間一致行動關係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立案稽查。經審理,上述主體涉嫌的違法事實不成立,中國證監會決定本案結案。

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

康得新曾是A股上市公司。2021年4月,深交所披露了關於康得新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決定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深交所公告稱,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71號)認定的事實,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追溯重述後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簡稱“淨利潤”)連續爲負值。

同時,因2018年、2019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暫停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0年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期末淨資產均爲負值,且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經監管部門查明,康得新虛增利潤等違法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手段惡劣,嚴重破壞市場誠信基礎。

康得新案回顧

自2019年1月起,康得新開始出現債務違約的情況,賬面有122億元銀行存款,卻無法兌付10億元的債券,引發市場廣泛關注和質疑。

自此開始,作爲中國資本市場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康得新的動態持續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

2019年1月: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未按期兌付本息

康得新公告稱,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債券簡稱:18 康得新 SCP001)應於2019年1月15日兌付本息約10.41億元。截至2019年1月15日營業終了,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資金,已構成實質違約。此時,康得新賬面有122億元銀行存款。

同月,康得新公告稱,接江蘇證監局通知,於2019年1月22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19年2月:董事長鍾玉辭職、董事會換屆

2019年4月:股票簡稱被“*ST”

康得新公告稱,因公司2018年度的財務報告被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從2019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即“*ST”。

2019年7月:證監會擬對康得新等作出頂格處罰和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對康得新等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告知。據介紹,2015年到2018年期間虛構採購、生產等研發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和研發費用、銷售費用,通過這些方式虛增利潤119億元。

2019年12月:鍾玉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康得新發布公告稱,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康得新的實際控制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執行逮捕。

2020年6月:康得新及實控人鍾玉等被立案調查

康得新公告,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鍾玉、公司董事紀福星、公司監事周桂芬於 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鍾玉、紀福星、周桂芬立案調查。

2020年9月:康得新處罰落地

康得新公告稱,收到證監會對其立案調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時任康得新董事長鍾玉、時任康得新財務總監兼董事王瑜和時任總經理兼董事徐曙則維持終身禁入、終身禁入和10年禁入的處罰決定。

2020年11月:起訴大股東康得集團

康得新公告稱,近日就與大股東康得集團的侵權責任糾紛事項,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康得新請求判令被告康得集團承擔因其侵權行爲對康得新造成的全部損失,暫計爲50.5億元,最終以實際損失金額爲準。

2021年1月:康得新及鍾玉被罰

繼2019年1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2020年6月9日,康得新“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再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21年3月: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康得新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相關公告,加上2019年的虧損,康得新連虧5年。康得新在回覆深交所的關注函中表示,公司股票已經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責編:陳麗湘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