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新上市規則 新增強制退市

報導稱,從此次修訂來看,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新增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成爲兩大亮點。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退市規則的修訂充分尊重並保護市場主體,爲建立更順暢的能上能下的退市機制提供了基礎和空間。

與此同時,新規則將投資者和市場反應最強烈的欺詐發行和上市公司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等嚴重違規事件納入強制退市情形,並明確了相應的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要求。

爲防止涉嫌重大違法公司的相關主體在被立案稽查後通過二級市場減持股份,逃避依法應承擔的違法違規責任,新「上市規則」中新增關於限制涉嫌重大違法公司的相關主體減持股份行爲的規定,即要求相關責任主體在證監會立案稽查後、形成案件調查結論之前,應當遵守公開承諾,暫停轉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並明確具體實施程序,以確保相關責任主體在需承擔責任時有相應的財產可供補償受害的投資者,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