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了!生育獎勵金辦法北市議會修正回溯 多3800名新生兒受惠
北市議會法規會上午修正北市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起新生兒均適用,預計有3800名新生兒受惠。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推出生育獎勵補助加倍,第一胎加碼到4萬,不過4月4日之後纔出生的新生兒才能領得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決議,建請市府研議獎勵金髮放,回溯至12月25日起新生兒均適用,議會法規會上午也修正通過北市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預計有3800名新生兒受惠。
北市府生育獎勵金加倍,凡設籍臺北、新北、基隆的父親或母親任一方,只要設籍滿10個月,都可享有此項補助。市府3月市政會議拍板的生育獎勵金,原本是4月4日起提高補助,不回溯至1月1日,但藍綠議員各提二版本,希望回溯至今年1月1日,或是去年12月25日。
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先決議將議員4提案併案審查,經過討論後,決議請市府研議獎勵金髮放回溯至12月25日蔣萬安市長上任第一天起的新生兒均適用。議會法規會召集人秦慧珠表示,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修正建議,將送請市府進行修正,再送議會備查。
民政局長陳永德指出,去年通過的獎勵金預算是4.1億,蔣市府獎勵金加倍,將增加4.6億,共計8.7億,回溯到12月25日,預算應該足夠支應,若仍不夠,也不辦追加預算,將直接動用二備金處理。議會的決議,市府會再行修正發放 辦法,雖然府內仍須經市政會議通過,約一個多月時間,但不影響獎勵金髮放回溯至12月25日。
議員汪志冰說,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是好人做到底,議員王孝維認爲,鼓勵生育他絕對贊成,但會生的人就是會生,如何讓不想生的人生,纔是要着墨的重點。
市府的生育獎勵金加倍,將現行條文第一項所定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以後之新生兒獎勵金金額,由現行2萬元、2萬5千元及3萬元,分別修正提高爲4萬元、4萬5千元及5萬元。
議員陳政忠表示,市府的生育獎勵,第一胎到第二胎,或是第二胎到第三胎,應該有明顯的級距。第一胎獎勵金是4萬,但生第二胎只增加5千元,誘因不夠,他建議第二胎應提高爲5萬。
對於議員建議第二胎獎勵金提高爲5萬,陳永德表示,會尊重議會,他坦言,北市願意生第二胎的比率爲38%, 生第三更降至8%。北市生第一胎獎勵4萬元是全國最高,但第二胎的獎勵就不是六都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