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受災中低收家庭看過來!衛福部放寬淹水救助標準、最高補助1萬元

高雄市三民區本和裡滯洪池周邊的住戶,颱風侵襲時水淹160公分高受災嚴重,大夥還在斷電的情況下,逐步收拾淹水後的家園。記者許正宏/攝影

凱米颱風帶來強降雨造成多處災情,爲減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受災家庭負擔,衛福部轄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補助額度,並放寬淹水救助標準,由淹水50公分以上放寬至未達50公分者也可申請,且補助由每戶5000元,提高至1萬元,民衆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覈通過後,賑災基金會將盡速撥款。

衛福部及賑災基金會提供因凱米颱風受災民衆慰問及賑助項目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賑助:因災致死或失蹤,衛福部發給慰問金每人20萬元,基金會賑助每人40萬元。

二、重傷賑助:因災致重傷,衛福部發給慰問金每人5萬元、基金會賑助每人10萬元。

三、基金會提供淹水救助、安遷賑助、租屋賑助3擇1:

1. 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亦可申請,以一門牌爲一戶計算,每戶發給1萬元。如符合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淹水救助相關規定者,得同時申領。

2. 安遷賑助(設籍並實際居住):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戶最高5萬元(每人1萬,每戶以5口爲限)。

3. 租屋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3人爲限,賑助期間最多爲6個月。

相關規定詳如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民衆可上網查詢(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4),如有申請賑助需求,請洽「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覈認定造冊送衛福部及賑災基金會,將盡速覈撥,減輕颱風對經濟弱勢民衆財產損失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