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援助颱風災戶! 淹水救助金最高4萬元、企業還有災復貸款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長李冠志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經濟部今(1日)於行政院會報告「凱米颱風災後復原重建措施」。經濟部表示,災害生活救助金從寬、從簡、從速辦理,除地方政府發放外,中央加碼補助2萬元,一般住戶最多合計可獲得4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因賑災基金會加發1萬元,合計可獲得5萬元,另外,如有「修繕重建復工營業貸款需求」,也有相應救助貸款措施。經濟部也已啓動關懷服務團,提供免費諮詢專線,主動聯繫受災企業提供必要協助。
總統賴清德於7月26日指示,行政院儘速協助災民重建家園,相關災害生活救助金撥付宜採從寬、從簡、從速方式辦理,其中住戶淹水救助,除地方政府自行發放救助金外,中央加碼每戶最高發給2萬元,另外,針對中、低收入戶不論淹水深度,再發給1萬元。
賴清德提醒,各地方政府儘速完成水災災害生活救助查報,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將盡速災害生活救助金經費撥予地方政府,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此外,他呼籲民衆可先拍照淹水痕跡及保留相關照片,以利地方政府查對。
▼經濟部「凱米颱風災後復原重建措施」救助金。(圖/經濟部提供,點圖放大)
經濟部則表示,凱米颱風襲臺,在各地造成淹水及農損等各種災情,尤其宜花及中南部等地淹水情形嚴重。經濟部啓動關懷服務團,透過「中企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中南部服務處」主動聯繫受災企業,瞭解災損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經濟部表示,企業也可撥打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免費專線諮詢和獲取最新的協處資訊。
▼經濟部「凱米颱風災後復原重建措施」中小企業免費諮詢服務專線。(圖/經濟部提供,點圖放大)
經濟部指出,受災中小企業如有「修繕重建復工營業貸款需求」,可依據「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方案,檢附受災地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等文件,於受災害次日起1年內向各承貸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利率爲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1%,目前爲2.72%。
經濟部再指,擔保品不足者,可由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之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中小企業因受災而致財務週轉困難者,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可協助中小企業辧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與往來金融機構協議調整還款方案,以紓解資金壓力。
經濟部提醒,如有受到風災災害損失,於整建營運場所時,儘量蒐集完整受災證明,包括拍照存證等,以利申請相關租稅減免。詳情請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查詢相關租稅減免注意事項。
另外,經濟部表示,將於淹水特別嚴重的屏東、高雄、臺南等六個縣市舉辦災後資源說明會,以提供受災企業所需的資源與支援資訊。受災中小企業可運用之各項協處措施及災後資源說明會場次,將公佈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處網站業務消息專區。
最後,經濟部強調,持續關注災後復原的進展,並確保各項措施的迅速執行,協助受災的家庭與企業儘快重建,恢復正常的生活與經濟活動。
▼經濟部「凱米颱風災後復原重建措施」貸款、融資。(圖/經濟部提供,點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