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補租稅漏洞 臺商防風險

開曼羣島防堵租稅漏洞,日前發佈《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最新3.0版本;圖爲位於開曼羣島上的皇家銀行。(本報系資料照片)

開曼曾因租稅優勢成爲富人天堂。圖爲開曼羣島海濱別墅。(本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有不少總部設在開曼的KY公司;圖爲證交所高層與多家KY公司高幹合影。(本報系資料照片)

開曼羣島日前發佈《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最新3.0版本,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副總林棠妮提醒,從此次連番修法及3.0版本觀察,開曼決意將各法令範疇的缺點修補到滴水不漏,積極迴應歐盟訴求,可見已破斧沉舟,決心達成10月從歐盟黑名單中除名的目標。林棠妮更指出,對於跨國集團總部如KY上市公司的架構型態,可能需按照個別情況,審視有否落入從事「總部業務」風險與可能衍生影響進行全面分析。

資誠(PwC)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升也提醒,臺資企業與個人必須持續關注後續法令動態,以即時擬定及調整因應對策,並且注意申報期限並進行妥善法遵。此外,開曼政府透過細則3.0的發佈,持續與歐盟執委會進行溝通,是否能在今年度如期脫離歐盟的黑名單,也值得持續觀察與因應。

未按時申報累計重罰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說明,從最新推出的細則3.0來看,針對2019年度的年度申報日(ESR)仍維持在2020年12月31日爲止,並未因爲新冠肺炎疫情而有所延長延後,因此提醒符合須申報的所有臺商個人、企業仍需要及時準備。

否則一旦延誤,依今年2月分《經濟實質法》修正案與細則3.0的同步更新,針對應申報而未按時申報的相關個體,開曼羣島稅務資料管理局處以罰鍰開曼幣5000元(約當新臺幣18.5萬元);若仍未申報,每延遲一天多罰開曼幣500元。

近年由於各國政府積極採取跨國追稅,連同針對許多過去被視爲租稅天堂國家地區,如開曼羣島、英屬維京羣島等,導致近年這些租稅天堂開始轉型,並陸續推出經濟實質法案,要跳出歐盟租稅黑名單,並開始檢視在當地註冊的公司,是否具備真正的經濟實質行動又或僅是空殼公司,因而推出系列檢視與申報規範。

規範與維京羣島相似

針對此次的3.0新規推出,勤業衆信(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表示,本次更新重點,在於投資基金定義,以及9類相關活動個別具體指引,內容概念與英屬維京羣島(BVI)的《經濟實質法》細則相似度高,顯見兩地區規範逐漸同步趨勢。

勤業衆信列舉臺商常見透過境外公司進行相關活動的具體指引細節。以集團總部業務爲例,細則3.0中強調,是否從事集團總部活動,將依據從事、協助、提供集團關聯企業的服務業務內容來判斷,而非在集團架構的位置而定,觀察集團總部活動可能產生的相關收入包含服務費、利息、股利、資本利得等。

具體舉例,CAY公司爲跨國集團總部,主要功能爲決定集團經營策略與風險管理,其管理階層協助集團關聯企業執行集團策略。而CAY公司從事上述活動,沒有向關聯企業收取服務費,但受益關聯企業的股權、債權收取的利息、股利或資本利得。因此CAY公司符合從事集團總部業務並賺取利潤,須符合經濟實質測試,並辦理年度聲明與申報。

監管力道會日趨嚴格

不僅是集團總部業務,勤業衆信會計師事務所說,臺商經常透過境外公司進行經銷和服務中心、融資和租賃、基金管理、控股業務等具體指引細節,有關這些細節,建議受影響的公司應諮詢專業機構,就更新規定進行評估及相關因應,並持續關注後續法令動態,以即時擬定調整因應對策。

林棠妮也認爲,在此趨勢下,相關法規的後續修訂、監管力道只會日漸嚴格,更甚可能矯枉過正,示警臺商務必更加謹慎檢視運用境外公司的潛在風險,確保在多變的法令環境下妥善遵循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