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社工涉2罪遭起訴!竄改訪視紀錄 工會:紀錄補正是通常程序

▲兒福聯盟社工遭起訴。(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張乃文/臺北報導

臺北1歲男童「剴剴」受虐致死案,臺北地檢署除了起訴劉姓保母姊妹,也指出負責督導的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訪查不實,依過失致死、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檢方更表示陳女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臺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列出5點聲明,呼籲各界秉持無罪推定原則,同時也說明,紀錄補正是社福界面對重大案件及媒體事件的通常程序。

臺北市社工職業工會提到,尊重檢調調查結果,但也呼籲大家秉持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爲無罪」。並呼籲,法官於司法審定過程中,邀請具社福實務經驗人員擔任專家證人,以利相關證據判定。工會說明,起訴書指出,護理師詢問主要照顧者爲何人時,謊稱主要照顧者爲外婆,但在社工的語境裡面,社工會說保母或寄養家庭叫「替代照顧者」,家屬內主要負責決策跟照顧才叫「主要照顧者」。

工會說,當需要回應醫療決策事件時,會把家內有法律決定權的稱爲「主要照顧者」,因此在社工的語境裡面主要照顧者,並不一定等於實際照顧的人。工會提到,「司法界對於社福體系的運作或許不甚瞭解」,這對社福環境是一大打擊。

工會表示,起訴書第7頁通篇指出,修改紀錄是推卸訪視內容責任,掩蓋過失致死犯行,但「紀錄補正」是社福界面對重大案件及媒體事件的通常程序,爲因應各界索資需求。補正資料若有疑義可以檢視,不宜直接臆測爲不良動機,或藉此判斷犯後態度惡劣,如因此造成僞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之犯意,需要有更嚴謹的證據。

工會認爲,從起訴書更可看見,社會安全網不應成爲「社工安全網」,除了社工以外,鄰居、居家托育訪視者、牙醫等都可以是社會安全網的好夥伴。對於此案造成生命的殞落,工會表示悲痛,而爲了不讓事件再發生。更應該理性看見和討論系統發生什麼事情,盼社福體系與社會大衆能有更多理性公開的對話。

工會也向社工喊話,此次有社工夥伴被起訴一定造成很大士氣打擊,「同時記得告訴自己,我們不是一個人。社工要團結一致,一起跟社會大衆釐清我們社福體系中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