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國道遇檢舉達人 「3分鐘被開4張紅單」申訴失敗只能吞下
檢舉達人見彰化葉男行經國道1號臺中路段,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車距,便全都用行車紀錄器錄下,國道3隊警方依據錄影,短短3分鐘開了4張罰單,共被開罰1萬2千元,其中有3張都是同一時間「7時55分」,讓葉男大呼,真的有夠誇張,也將申訴釐清真相。
葉男3月2日清晨7時52分到55分間,行經國道1號北向179.7公里到174.4公里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不當、其中有3張都是在「7時55分」,但違規地點分別在174.4K、174.8K、175K,短短3分鐘連開4張罰單。
▲彰化男子行經國道3分鐘被開4張罰單。(圖/民衆提供)
對此,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傑指出,葉男的4張罰單開罰有據,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未保持安全車距是事實,依照現行法規不因爲同一行爲但不同地點違規多次,還是會依次數開罰,警方還是會受理民衆申訴,也呼籲駕駛人,變換車道前應先顯示方向燈,提醒前後來車,並應視前後車之車速及距離,保持安全的距離變換車道,以避免發生同向擦撞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