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醫官提前退伍賠千萬 立委轟不合理

臺灣民衆黨立委邱臣遠(右二)與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右一)、國軍桃園醫院急診部醫師楊大緯(左二)、律師廖泉勝(左一)7日舉行「國防部獅子大開口,軍醫官退場賠天價?」記者會,指控國防部訂定的各軍種提早離退賠償制度仍無章法,標準也不統一。(張鎧乙攝)

立法院2018年6月修法要求訂定「軍士官退場機制」,但國防部訂定的各軍種離退賠償並未統一,軍醫官申請提前退伍甚至要賠上千萬元,民衆黨立委邱臣遠認爲不合理,要求國防部重新檢討軍士官的退場賠償機制。國防部指出,軍醫官提前離退賠償金額計算,與衛福部公費醫師退賠制度一致。

邱臣遠說,目前有4000名軍士官受到提前退場機制影響,且退伍賠償辦法是採用「軍醫官/非軍醫官」的二分法區分,軍醫官須賠償最高15倍的培訓成本,最高3000萬至4000萬元;非軍醫官如飛官、軍法官僅需賠償2倍,導致軍士官爲了減少賠償金額,只能透過「裝瘋賣傻」或「違反紀律」方式離開,因若被判定爲精神病就不用賠償;違反軍紀遭離退只須賠償1倍。

國防部表示,軍醫官科軍官未服滿現役志願申請退伍之賠償金額計算,與衛福部公費醫師退賠制度一致,自2019年起,比照衛福部規範,在入學招生簡章載明,國防醫學院各學系軍費生於規定的服役期間,未履行其服役義務期滿者,專業證書 (醫師證書、牙醫師證書等)由軍醫局保管。另依應服滿與未服滿役期的比率賠償,償還在學期間所受領公費待遇、津貼總金額的4倍賠償金。

據瞭解,國防醫學院畢業生爲國軍基層醫官人力補充唯一來源,且軍醫肩負全天候24小時待命與戰演訓醫療支援等軍事任務特性,短期間尋求人力補充所支付的成本,相較於民間醫院將高上許多,纔會訂定較高的賠償金額。據指出,部分軍醫退場是希望能在外執業,待遇較高。

不過,國軍桃園總醫院急診部醫師楊大緯指出,有軍醫是因受到霸凌,想申請提前退伍,卻被軍醫局要求賠償11倍約1200萬的賠償金額,並不是想要去民間賺大錢。

邱臣遠認爲,應設定公平合理的賠償倍率,不應該以軍醫官、非軍醫官一刀切,軍醫官的退場可比照一般大學醫院系公費生解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