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強吻摸胸女友人「感覺妳蠻享受的」 下場慘了

軍人邱男對女友人襲胸、摸臀、摸下體,三次實施猥褻罪卻辯稱性騷要和解。(示意圖/ shutterstock)

有位軍人邱姓男子趁着與未滿18歲女車友小茹(化名)獨處之際,先在西子灣2次襲臀,兩週後在屏東某民宿陽臺,他又趁2人獨處時,強吻對方,並撫摸胸部、下體,他事後傳道歉訊息,女方原想要求他到忠烈祠當面道歉,豈料,他卻再傳訊給女方「感覺妳其實蠻享受的」、「其實妳很溼」等騷擾訊息;小茹後來因遭邱男猥褻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對邱男提告,高雄高分院判邱男犯2性騷、1強制猥褻,判刑7月及30天拘役。

判決書指出,邱男於2021年4月16日晚上,在高雄市西子灣防波提上,趁車友小茹和友人聊天時,趁妻撫摸對方臀部,於1小時後,他又在相同地點,趁小如從機車後座下車時,再次撫摸對方臀部。

2周之後,邱男與小茹因車友聚會在屏東某民宿碰面,未料他又趁和小茹獨處時,竟然強吻、襲胸對方,並且撫摸對方下體,事後竟再傳送「感覺妳其實蠻享受的」、「其實妳很溼」等騷擾字眼訊息,小茹不堪受辱憤而報警。

邱男於庭上否認犯罪,並辯稱只是單戀小茹,並說他當時3次行爲發生時,是因爲小茹沒有反抗,對此,小茹則反駁當時因爲太害怕,又顧慮邱男是現役軍人身分,也怕對方身上攜帶利刃,擔心聲音太大驚擾鄰居,因此纔不敢尖叫,她還強調事發當下有後退、並對邱男表明拒絕。

高雄高分院表示,現役軍人邱男因無任何前科記錄,故執行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而邱男聲稱強吻爲性騷而非猥褻罪,法官不以爲然,經雙方達成和解後,邱男也因此被汰除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