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加速資本市場雙語化 分階段實施英文版資訊申報

櫃買中心今(7)日表示,爲加速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及提升國際能見度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之6,本次修正考量上櫃公司人力成本,以上櫃公司資本額外資持股比例條件,採3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申報英文版股東議事手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資訊。

櫃買中心說明,第一階段爲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已於108年及109年實施。第二階段自110年起,以109年底及110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或109年及110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分別於110年及111年間應申報相關英文版資訊。第三階段自112年起,以前1年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或前1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