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人赴中國受招待涉違選罷法 桃園前裡長交保候傳

桃園市郭姓前里長和某團體劉姓理事長招攬民衆赴中國,接受國臺辦宴飲並發表支持特定政黨及「兩岸一家親」言論。桃檢認涉違反選罷法、反滲透法,訊後以新臺幣30萬、2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今天向媒體表示,桃園區新埔里郭姓前里長,涉嫌和桃園市國際暨兩岸教育交流發展協會劉姓理事長,招攬在社區中具有處理公共事務身分的民衆赴中國,參加的人包括里長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

桃檢指出,郭、劉2人去年10月24日至30日,以支付新臺幣2萬元即可參加尋根之旅的名義,帶團至中國福建、河南等地進行7天6夜旅遊,並接受中國大陸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安排住宿及飲宴。

桃檢指出,旅遊期間,國臺辦及郭男等人發表請託同行臺灣人支持「兩岸一家親」及特定政黨等言論,以此招待食宿不正利益行賄具有投票權之人。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搜索2處並通知2人及赴中國接受不正招待旅遊的證人15人到庭訊問。

桃檢表示,郭、劉2人均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嫌,分別諭知30萬元、2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