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女記者付不起房租當遊民 4個月「流浪生活」引熱議
▲前記者海茵斯當了4個月「自願性遊民」。(圖/翻攝自Kristin Hanes推特)
美國舊金山30多歲的海茵斯(Kristin Hanes)是前KGO廣播電臺的記者,因爲無力負擔高額房租,所以去年選擇當了4個多月的「自願性遊民」,並將經歷的點點滴滴記錄在部落格上,引發廣大網友熱議。
海茵斯18日以「爲什麼我要在舊金山當自願性遊民」爲題,在部落格貼出文章,上面提到,「我是一個平凡的鄰家女孩,大學畢業、在KGO廣播電臺當全職記者,喜歡健身和啤酒,並不像是無家可歸的人,但我決定試一次。」
海茵斯受夠了每個月1800美金(臺幣約5.6萬元)的房租,而且還是超小的套房,不僅存不了錢,還要被債務苦苦糾纏,所以她心一橫退租,每天以車爲家,和男友在不同營地過夜。
她提到,自己加入健身房以便使用WI-FI和洗澡,每個晚上和男友在營地烤魚、喝酒、彈吉他,不但存下了工作的薪水、還清3700美元(約臺幣11.6萬元)的債務,還存了2500美元(約臺幣7.8萬元)。
海茵斯說,他們有更多時間去健行,也趁機走訪許多名勝景區;但她也表示,這對他們來說是「有資本」的冒險,而多數遊民是真的得睡在街上、天橋上,「我發現,我不需要很多東西,就能過得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