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遭罰9萬擺爛不繳 公權力直接扣押財產

桃園市龍潭區64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酒駕,因是5年內第3度酒駕,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9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市龍潭區64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酒駕,因是5年內第3度酒駕,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9萬元,林男拒絕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得他名下有汽車、數十萬存款,立即扣押存款。

桃園市龍潭區64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酒駕,因是5年內第3度酒駕,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9萬元,林男拒絕繳納遭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指出,今年2月收案後曾通知林男到場繳納,林男均置之不理。經查其名下有車輛,存款也超過數十萬餘元,惟竟放任罰鍰未繳。爲避免林男脫產,桃園分署遂即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林男銀行帳戶存款,經銀行回覆已足額扣押,此時林男的女兒才匆忙致電表示,日前因父親身體狀況不好,所以沒有注意到這些罰單,但父親現也無力繳納。

但桃園分署認爲,戶頭已有數十萬元,因此直接扣押9萬。桃園分署呼籲民衆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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