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連撞2車被逮 南市消防副中隊長送辦
▲臺南市消防局莊姓副中隊長,涉嫌酒駕在成功路與海安路口肇事現場。(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一名臺南市消防局莊姓副中隊長,在17日晚上9時左右,涉嫌酒駕在成功路與海安路口連撞自小客車及機車各1部車,臺南市警五分局立人所據報前往查處,莊員拒絕酒測,經送醫抽血檢驗換算酒測值爲1.05,涉嫌公共危險罪嫌,莊員肇事後態度不佳,還叫警方不要刁「難自己人」,令警方十分無奈。
一名自稱臺南市消防局副中隊長的莊姓男子,17日晚上疑因酒駕不勝酒力,在成功路與海安路口連撞上路邊自小客車及機車各1輛,引起路邊店家民衆注意,原本莊員牽起機車打算離開,但被火鍋店的客人團團包圍,引起莊員當不滿,他自稱是消防員,質問民衆爲何攔他,雙方發生糾紛。
臺南市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員警據報,立即到場處理,莊員向警方表明他是臺南市消防局副中隊長,依警階來算官拜兩線三,自己人不要爲難自己人,且不願配合吹氣酒測。
員警只好「請」莊員到衛福部臺南醫院抽血檢驗,但莊員到院後又不想配合抽血,並向警方訴苦表示,他在消防局服務十多年,辛苦搶救無數人命,爲何要抓他酒駕?雙方僵持到18日凌晨0時許,莊員才願意抽血,結果換算酒測值爲1.05,涉公共危險罪嫌。
在警所作筆錄,莊員配合度也不佳,製作筆錄進度十分緩慢,直到18日清晨約5時左右才,將莊員送到拘留所。
臺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峰對此事相當震怒,市長賴清德一直在各種場所,耳提面命請各級公務人員切勿酒駕,尤其是警消人員,但莊員所爲不僅有損警消形象,做了最不好的示範,將召開考績委員會,一切從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