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租翡翠灣地僅花9505元 黃國昌:租期到竟不還地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4日在財委會上質詢時表示,政府2008年將翡翠土地租給救國團,每月租金僅9505元,而2013年租約就屆滿,過去3年卻縱容救國團非法佔有使用,他認爲,政府應該儘快把土地收回來。

對此,國產署長曾國基迴應,救國團在2013年有前來續租,但在過程大家認爲租金率太低了,按照公告地價打6折,但當時外界批評「公告地價5%,再打6折的租金出租」,有價格過低的爭議,因而取消6折的優惠後,救國團認爲租金上漲太多,在2016年6月29日決定終止租約。

而針對租金部分,黃國昌接着問,「租金是不是約9千多元?」,曾國基則說「應該不止吧。」

黃國昌表示,以目前掌握的資料顯示,救國團從2008年12月開始租,每月租金爲9505元,他要求政府務必將土地拿回來,「因翡翠灣這美麗沙灘,按照開發管理法規定,是要開放給全民的,這種非法佔有土地,要趕快拿回來。」

曾國基也解釋,「我們就是要收回來」,就待救國團將現有的設施拆除。而過去3年佔用的狀況,已向救國團求償相關的使用賠償金款項9月底已經收到,目前也與新北市北海岸管理處協商中,未來不排除由他們來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