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難 衛福部擬放寬「酒癮、藥癮」評估

心口司長諶立中(右二)。(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4歲女童慘遭有吸毒前科且疑似精神異常的王景玉斷頸,震驚社會。雖然有醫師大聲疾呼精神病不等於犯罪,但精神異常患者未強制就醫,仍對社會造成隱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今(29)日表示,近期擬修改《精神衛生法》,將毒癮酒癮及有強烈自殺傾向者,納入強制就醫範圍

諶立中說,「強制就醫」的標準爲嚴重病患、自傷傷人或有自傷傷人之虞的病患,雖然目前《精神衛生法》有將酒癮及毒癮納入強制就醫範圍,但因爲涉及人身自由,第一線人員執法困難,就連2007年修法時同時提出的「強制社區治療」,也因爲沒有強制規定無法確切實施。

原本精神病患強制就醫的標準,僅需經過2位醫師確認即可成立,但近年來因爲人權考量,才提高限制門檻,改由住院5日內,由7位來自不同領域委員開會決定。去年申請的747名精障病患中,僅有634名通過審查,就是因爲未達治療標準,或病患無治療意願,人權醫療兩難下的結果

諶立中說,需強制就醫的精神病患中,「虞患」是最難判斷,也最難定義的一環,但爲避免類似的砍人事件再次發生,近期將找專家就醫療與法律層面一併檢討,增加酒癮、毒癮與強烈自殺意願者的送醫樣態描述,以「送醫寬、審查嚴」的方式,同時把關社會安全與人權。

不過,修法須先凝聚心口司與民間團體共識,再送衛福部、行政院與立法院審查,何時才能完成修法?目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