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統計查報未登記工廠 彰縣、中市爲全臺最多
外界關心經濟部查處未登記工廠執行情形,經濟部表示,今年設定執行目標200家,經統計至12月底,交付地方政府查報約707家,從地方回報的訊息來看,以彰化縣最多、其次爲臺中市,第三則爲新北,而中部辦公室指出,目前已輔導1家遷廠成功,另外還有12仍在輔導遷廠中。
經濟部表示,其中農地違章建築裝設智慧電錶避免轉作違章工廠、有116家、拆除違規轉供電錶有8家,裁處(新增)未登記工廠也有121家,專案計劃有60家,合計305家,已達預計目標;而針對裁處部分,含勒令停工中65家、已停工37家、裁處斷水斷電2家、已斷水斷電14家及拆除3家。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未來除針對新增違章工廠執行停止供電供水,明年3月19日後未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劃之非屬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將列入優先查處名單,後續將會同臺灣自來水公司、臺灣電力公司及各縣市政府持續完成農地違章工廠裁處。
有關新增未登記工廠的查處,地方政府是依「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辦理,如屬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處以勒令停工,若仍不停工者才予以斷水斷電。經濟部強調,不準新增設違章工廠的政策目標沒有改變,地方政府一但查獲並處以停工,過程中爲確保其停工狀態,以拆除舊電錶改裝設智慧電錶全時監控使其不會違規轉供的作法,或因爲業者未配合停工而需採取斷水斷電,均系達成不準新增的管制目的,管制作用仍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