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交易成立須先過兩關

沃旭能源和國泰人壽的獨家議約期限至2024年1月17日,於此期間雙方將協商相關交易細節並進行盡職調查。

沃旭能源表示,此案尚待雙方確認並正式簽署交易文件,且仍需臺灣相關主管機關覈准始得完成交易。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併網容量爲920 MW,沃旭能源今年三月底對該風場做出最終投資決定,正式展開風場陸域工程,風場海上施工預計2025年底完成。

近年風場股權交易案頻傳,外界憂心其中是否有套利行爲或風電業者的財務能力。經濟部能源署組長陳崇憲說明,第一部分,沃旭要經過能源署的審查,須回顧當初在遴選時的條件,是否說明將會釋放50%股權給其他業者,「這部分會回到股權審查原則,經過股權轉移審查」,即沃旭要從100%持股到轉移50%給其他業者時,須再經過一次股權審查程序。

第二部分則是綜合評估,分析風電業者將股權移轉到其他公司之後,履約能力、技術能力、財務能力會不會比原本更好,這兩層面都要通過審查,纔有機會正式成立交易。

另,國泰人壽投資50%須經過金管會審查,兩程序完備後交易纔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