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新洲法庭:交通事故成功調 傷者賠償“秒到賬”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在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的悉心調解下得以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當場達成和解,相應賠償款項當即得到全部履行。

2022年9月16日,原告趙某駕駛摩托車與被告蘇某駕駛的電動車相碰撞,趙某因此受傷,各項損失共計超過60000元。此次事故交警劃定趙某承擔主要責任,蘇某承擔次要責任。後趙某遂將蘇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20%的賠償責任。蘇某得知後,向法官訴說了內心的不滿,認爲自己是被撞的一方,不應承擔如此高額的賠償責任。

瞭解案情後,承辦法官進一步瞭解到趙某無配偶、無子女,又無穩定收入,且急需後續治療費用,承辦人立即開展調解工作,同時充分聽取了雙方訴求和難處,一方面向雙方闡述相關法律規定和責任認定標準,讓雙方對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有更清晰的認識;另一方面,從人情事理的角度出發,勸導雙方換位思考,相互理解。

經過開展多輪“背靠背”調解,蘇某願意湊齊10000元現金用於賠償趙某的損失,趙某也願意放棄部分訴訟請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趙某當場拿到了10000元賠償款。當賠償款清點完畢的那一刻,雙方緊緊的握住了彼此的手,曾經劍拔弩張化爲如今的相互諒解。這一握手,不僅象徵着糾紛的終結,更代表着雙方對法律的尊重和對法庭工作的肯定。

津市法院新洲法庭一直秉承“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不斷延伸司法職能。新洲法庭將繼續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建工作,不斷探索創新的調解方式,不斷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水平,爲平安津市建設貢獻法院力量。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馬徵陸

編輯:劉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