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2021年罰鍰 衝3.34億元新高

金管會依據業務屬性統計罰鍰,如保險局針對變相收保險招攬佣金等4大態樣缺失,裁罰的7家裁罰機構中包括銀行,但罰鍰金額均計入保險局。而證期局除針對證券期貨業及上市櫃公司外,亦包括未上市的公開發行公司及會計師、財團法人等其他違規裁罰案。

保險局2021年保險業裁罰件數達73件,較2020年增加6件,但累計罰鍰金額1億3540萬元,較2020年1億3560萬元小減20萬元或0.15%。不過,罰鍰金額在三局中仍最高,且較預算數1億477.2萬元超出29.23%。

銀行局2021年對銀行業裁罰件數13件,較2020年增加3件,且累計罰鍰金額達1億1289萬元,較2020年8750萬元增加2539億元或29.02%,首度突破億元關卡、較預算數7401.3萬元超出達52.53%,主因銀行法罰鍰上限自1千萬元調升至5千萬元所致。

而證期局2021年對證券期貨業及公發公司裁罰件數達359件,較2020年增加達37件,累計裁罰金額8605萬元,較2020年8584萬元小增21萬元或0.24%,亦較預算數7257萬元超出18.58%。

觀察金管會近5年裁罰件數及金額,爲2017年302件、2億6754萬元,2018年307件、1億9825萬元。2019年380件、3億38萬元、2020年347件、3億2613萬元,2021年359件、3億3434萬元,5年來件數均逾300件,近3年均突破3億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2021年裁罰件數未顯著提升、但裁罰金額持續增加,主因銀行法、保險法罰鍰修法後顯著提高所致,如銀行法2019年修法後,罰鍰上限自200~1000萬元一舉調升至1000~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