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言白皮書擬定五大主題 建言議題出爐

其中,幾個重要建議,包含迴歸印花稅的銀錢收據課稅範圍,銀行業專屬本業收入未書立銀錢收據時免徵印花稅。另外,建議研議推動上市櫃股票當日沖銷證券交易稅稅率減半常態化。此外,建議儘速推動掛牌商品多元化及開放證券商發行外幣計價結構型債券、建立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機制(TISA)、建議開放投信基金運用境外NDF 辦理新臺幣匯率避險操作。

細部方面,強化金融韌性與風險管理效能方面,1、修訂「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針對保險業等專業機構投資人之申報公告方式與頻率,借鏡美國立法例之簡化申報公告程序,訂定配套規定;2、研修金管證券字第10703209011號函令有關證券商投資私募股權基金比例限額之計算方式;3、雲端爲世界潮流所趨,宜有明確監理指引作爲業者遵循依據;4、參酌國際趨勢發展並配合政府永續金融政策推動,建議推動公開發行公司納入永續報告書編制之內部控制流程及內部稽覈計劃,強化永續資訊管理及揭露之品質。

營造金融發展環境與成長動能方面,1、儘速推動掛牌商品多元化及開放證券商發行外幣計價結構型債券;2、建立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機制(TISA);3、將期貨業納入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之規範範圍;4、開放投信基金運用境外NDF(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辦理新臺幣匯率避險操作。

推動數位金融發展與資通安全方面,1、金融機構推動房貸業務數位化進程,亟需相關部門協助調整相關規範;2、主管機關洽請交通部所屬之中華郵政公司參加財金公司之「跨行金融帳戶資訊覈驗」無卡覈驗機制;3、推動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新創概念性驗證(PoC)服務合作契約參考範例;4、建構金融機構間共通之生物識別辨識率標準或準則。

深化永續金融發展與社會影響方面,1、開放信託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業務時,若員工服務之公司非屬股票上市櫃公司時,得將信託資金購買集團內任一上市櫃公司所發行之單一公司股票;2、臺灣期貨交易所研擬發展自有碳權期貨商品,並建請主管機關研議開 放國外碳權期貨及碳權期貨ETF;3、爲健全我國因應氣候變遷應運而生的金融產品市場,協助落實2050淨零排放目標,建請政府加速確立碳資產相關會計準則及稅法規範,並建置碳排資料庫,作爲金融業範疇三碳排管理之準據;4、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得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爲之,以響應節能減碳,落實永續;5、提供推動綠色金融相關活動機制,打造綠色消費生態系,加速推動淨零產業轉型。

金融監理法規與制度調適面向方面,1、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增列履約保證機制『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信託』補充說明」、「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相關規定,以提升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中信託機制之保障功能,維護消費者權益;2、現行境外結構型商品之銷售,如對象爲非專業投資人,須送所屬同業公會審查,惟市場變化快速恐難即時提供適合之境外結構型商品予非專業投資人,建議開放保本型境外結構型商品,得由業者審查通過後即可銷售;3、有關111年度防疫險評議案件,以特定類型評議案件計件收取服務;4、導引保險業資金投入社會福利事業及綠色金融領域,創造政府、社會及業者三贏局面;5、迴歸印花稅之銀錢收據課稅範圍,銀行業專屬本業收入未書立銀錢收 據時免徵印花稅;6、研議推動上市櫃股票當日沖銷證券交易稅稅率減半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