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細化總局改革方案,明確各項舉措時間表、路線圖等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要按照黨中央部署的重點改革任務,突出問題導向,圍繞發展所需,細化總局改革方案,明確各項改革舉措的時間表、路線圖、優先序和責任人。”7月29日,金融監管總局召開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暨2024年年中工作會議,會後發佈的通稿顯示。

二十屆三中全會於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7月21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顯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包括: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牆”等。

7月19日,金融監管總局黨委召開擴大會議傳達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時曾要求,要狠抓細化落實,突出問題導向,圍繞發展所需,制定全系統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具體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任務清單,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貫徹落實。要強化統籌推進,精心研究謀劃下一步金融監管工作,穩妥有序推進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爲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7月29日召開的會議傳達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總結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重點任務。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主持會議,宣講三中全會精神並作總結講話。副局長周亮、肖遠企、叢林、付萬軍出席會議並安排分管領域重點工作。

會議要求,要按照黨中央部署的重點改革任務,突出問題導向,圍繞發展所需,細化總局改革方案,明確各項改革舉措的時間表、路線圖、優先序和責任人。系統各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鏈條完整、環環相扣的改革推進機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要充分尊重基層和羣衆首創精神,鼓勵各單位探索創新可複製的經驗做法,及時在全系統總結推廣。要強化重大改革落實情況督查督辦和跟蹤問效,以實績實效和人民羣衆滿意度檢驗改革成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任務之一,這要求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發揮好中央金融委員會統籌協調把關作用,以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作用。具體包括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明確金融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問責制度,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有效隔離的“防火牆”等。

對於上半年工作,會議指出,今年以來,系統上下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事不避難、務實篤行,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總局系統機構改革穩步實施,“四級垂管”監管架構正式形成。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取得積極進展,重點領域風險化解有序推進。強監管嚴監管初見成效,監管制度建設全面提速,監管執法力量得到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持續提高,保險覆蓋面和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四新”工程實施有聲有色。

會議要求,系統上下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下半年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年度目標任務,紮實推進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各項工作:

一是着力防控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堅持穩字當頭,把握好時度效,穩妥有序防範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引導金融機構完善定位和治理,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更好發揮作用。指導金融機構積極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二是堅決落實強監管嚴監管要求。立足監管實踐,緊盯實質風險,健全金融法制,提升執法效能。加快形成“上下貫通、責任清晰、執行有力、高效有序”的監管體系,切實將“四級垂管”優勢轉化爲金融監管效能。積極主動加強央地協同,合力防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更好實現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

三是全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紮實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構建與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引導金融機構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聚焦養老健康、長期護理、意外傷害、災害應對、農業生產等民生領域,豐富普惠保險產品供給。緊盯人民羣衆關切,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有效投資的融資保障,支持傳統企業數智改造、綠色改造,加大消費領域信貸投放,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7月18日發佈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顯示,全會分析了當前形勢和任務,強調堅定不移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會議提出,要按照黨中央關於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好宏觀政策,積極擴大國內需求,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紮實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落實好防範化解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的各項舉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