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旬軟爛男情殺女友 前妻也險命喪他手 這理由遭判無期徒刑

去年9月初,屏東發生一起駭人情殺案,67歲邱姓男子平常都由林姓女友接濟,但他卻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而將其殺害,法官依殺人罪判邱無期徒刑。(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去年9月初,屏東發生一起駭人情殺案,67歲邱姓男子平常都由林姓女友接濟,但他卻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而將其殺害,法官依殺人罪判邱無期徒刑。(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去年9月初,屏東發生一起駭人情殺案,67歲邱姓男子平常都由林姓女友接濟,但他卻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而萌生殺意,將女友約到旅社後先是拿溜狗繩把對方勒暈、後用膠帶纏住口鼻8層致死,檢警調查發現,邱男前科累累,連前妻也差點命喪他手,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邱男預謀犯罪、手段殘忍,但考量他年邁即使假釋再犯危險性也降低,因此依殺人罪判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初,67歲邱男因懷疑林姓女友另結新歡而心生怨妒,當月15日,他約女友到屏東市某旅社開房見面,但他卻帶遛狗繩、膠帶及刀子赴約;2人一見面後隨即發生爭吵,邱認爲雙方感情難以挽回,一怒之下拿出打有活結的遛狗繩套住對方頸部緊勒,林女因而失去意識。

隨後,邱男又拿膠帶纏繞林女口鼻8層,導致林女腦部缺氧窒息死亡。邱犯案後拿走林女的1300元及手機逃離現場,展開環島逃亡1300公里,最後在臺中豐原火車站落網。

檢警調查發現,邱男前科累累,品行不佳,2000年也曾因懷疑前妻另結新歡,而動手殺害前妻,所幸前妻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爲此,檢方向法官建請從重量刑。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邱男預謀犯案、手段殘忍、犯後態度不佳,但又考量邱將近70歲,而無期徒刑依法必須執行超過25年,且要有悛悔實據者纔有假釋出監的可能,所以他即使假釋出獄也超過90歲,再犯的危險性應該也明顯降低,因此依殺人罪判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