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年孕產婦死亡99人 最大死因出爐

臺灣爲亞洲第1個立法實施生產事故救濟的國家、也是世界少數涵蓋所有生產事故的不責難救濟制度,衛福部今(18)日首次公佈「生產事故救濟報告」,分析從試辦計劃與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實施後的救濟案件類型、區域分佈、機構層級,產婦年齡與胎次等。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雖在105年6月正式上路,但是101年試辦以來到去年6月的統計,總共受理494件申請案,其中427件核予給付(通過率86.4%),補助總金額4億1551萬元,其中孕產婦123件(含死亡99件、重大傷害24件)、新生兒228件(含死亡123件、重大傷害105件)與胎兒死亡76件。

若是以「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正式施行至106年底的統計,共有286件申請案,分別爲孕產婦91件(含死亡22件、中度以上身心障礙4件、子宮切除65件),新生兒69件(含死亡67件、重大傷害2件)與胎兒死亡126件,其中282件獲得救濟(通過率98.6%),總救濟金額1億3080萬元。

近7年生產事故救濟補助的孕產婦死亡原因以羊水栓塞爲最大宗、共有63件,其次爲9件產後大出血,再者爲血管栓塞6件;孕產婦死亡按其妊娠胎以第1胎次最多,有31件;依生產時年齡以31至35歲最多、共有43件,其次爲36至40歲的28件。

至於胎兒死亡案件的事故前3大主要原因依序爲胎盤併發症20件、臍帶併發症19件、不明原因死胎16件。「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規定補助產婦死亡最高200萬元、胎兒或新生兒死亡最高30萬元,另有重大傷害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