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6%新建物納管 光電業喊下修門檻

新建物屋頂強制光電門檻,政府擬設定從300坪起跳,評估未來每年新建物約有6%會被納管。但對此光電公會齊喊「太寬了」,呼籲應往下修正,納管更多建物。(臺南市政府經發局提供/莊曜聰臺南傳真)

新建物屋頂強制光電門檻,政府擬設定從300坪起跳,評估未來每年新建物約有6%會被納管。但對此光電公會齊喊「太寬了」,呼籲應往下修正,納管更多建物,才能達到屋頂綠能目標。

由於300坪面積通常只有大型集合住宅、大型工廠、商辦等纔會達到,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廖禎鬆直指此門檻「給太寬了」。呼籲不僅應該再下修,甚至不應訂門檻,把多數新建物都納進來。但有些大樓確實受旁邊建物遮蔽日照不足,則可以另外給豁免權。

他進一步說明,裝光電板跟坪數大小無關,像現在3到5坪的透天厝都在裝了,所以根本不需要用坪數來當門檻。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晉亦持類似看法,認爲標準應該再下修,至少到200坪都合理。不過他不堅持免設門檻,因爲光電建置太小,建商可能會覺得不符成本,意願不高。

但廖禎鬆認爲,現在工廠屋頂裝設光電比例僅有2成,實際可裝設戶數到8成,住家大樓方面裝設比例更低,約只有全臺5%,這些都還有很大成長空間,所以纔要求下修或不訂門檻。

他同時呼籲政府,想推廣綠能屋頂目標,應該在強制、補助兩面措施上多加把勁,給予廠商投資或租稅抵減,讓他們更積極建置。

對於門檻太寬反彈,經濟部能源署官員迴應,初期給業者適應,規定不希望太嚴。實際建物納管後,即便不在範圍內的建商也會受影響,在設計時應多會納入建置考量。如果真有擴大必要,等實施一段時間後可以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