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修正上路!酒駕除開罰吊照外、當場扣車牌

今年6月30日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酒駕部分,警方若查獲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車輛不得上路。(清水警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今年6月30日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酒駕部分,警方若查獲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車輛不得上路。(清水警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爲提升交通與行人安全,今年6月30日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包括車輛不讓行人加重開罰、13項違規恢復或開放檢舉等,另,查獲酒駕部分警方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日前,清水發生聯結車交通事故,經查爲酒駕,警方已依最新規定當場扣繳該車車牌送交監理機關裁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表示,6月30日新法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違規標準以上,均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清水區中清路與港埠路口7日中午發生交通事故,其中聯結車駕駛酒精濃度達0.24mg/L,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酒駕罰單外,移置保管該車輛,吊扣牌照2年,並依最新規定當場扣繳該車車牌兩面,送交監理機關裁處。

清水警分局指出,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車輛處置部分,舊制規定由駕駛人親朋代爲「駕駛」領回,新制則規定警方將車輛當場拆卸車牌扣牌,仍可由駕駛人親朋領回,但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若無法領回者仍由警方移置保管。

清水警分局補充,交通新制上路除了車輛不讓行人加重開罰6000元,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違規即起恢復或開放檢舉,新的違規記點制度也將上路,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等。

清水警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新法上路後,警方除加強不禮讓行人等違規外,對於酒駕仍持續加強取締,新法酒駕車輛處置規定更加嚴厲,呼籲用路人勿酒駕,餐會如有飲酒,可以預約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勿有投機心態,傷荷包外,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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