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165萬元擔保金 馬偕醫院董座劉伯恩暫獲續任
▲遭撤職的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獲準,「暫時」保住董事長大位。(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因被控掏空資產遭到撤職,劉伯恩提起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獲準,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劉伯恩需繳交164萬元擔保金,才能繼續擔任董事長職務,目前擔保金已由劉伯恩的委任律師繳交。劉伯恩暫時還是馬偕醫院董事長及董事。
劉伯恩對外發出新聞稿表示,馬偕醫院的董座人事風波「就是長老教會總會的高層一直用不合法的手段,來控制馬偕的董事會及馬偕醫院。」並且以內規代替國家法律「總會的一兩位大老是爲某些目的,才用此激烈手段,但臺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凡事還是要依法行事,纔是正道。」
根據判決內容,劉伯恩在2015年經長老教會七星中會提名,北部大會同意,才取得馬偕醫院董事長職務,任期至2018年11月。但今年1月,長老教會總會在馬偕醫院董事會上決議暫停劉伯恩的董事長職務以及董事權限,讓劉伯恩相當不滿,強調按《民法》及《醫療法》規定,馬偕醫院董事、董事長的人事異動,長老教會並無權決定。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馬偕醫院事業攸關公衆利益,且其資產龐大,董事長職務若懸而未決,且讓爭議持續爆發,不僅對馬偕醫院本身,恐怕將造成巨大損失,也影響民衆就醫的權利,因此裁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