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拒酒測擬18萬起跳加罰無上限 酒駕者用螢光車牌

▲圖爲警方實施酒測勤務畫面。(圖/記者林世文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爲遏止酒駕,交通部正修法加重罰則,其中酒駕初犯最低罰款擬從1萬5加倍至3萬,拒絕酒測從9萬提高至18萬,5年內拒測累犯每次再加罰18萬且罰款無上限。另外,新增處罰同車乘客、酒駕者需改用螢光色系車牌公諸於世。

酒駕事件層出不窮,釀禍悲劇每回總引起衆怒,近來更有民衆爲拒絕酒測,臨時停車自鎖車內,遭警方開罰9萬,提告抗罰法官卻判決免罰,引外界譁然。交通部對此發出新聞稿表示,深表遺憾!並直指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政府作爲。

爲支持交通員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交通部目前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酒駕初犯擬從1萬5加倍至3萬,酒駕累犯5年內酒駕2次以上,將開罰9萬,每次再加重罰9萬,罰金無上限。

▲交通部正參考國外案例進行修法,除提高罰款外,也新增處罰同車乘客等規定,希望遏止酒駕發生。(圖/記者林世文攝)

拒絕酒測罰款也擬從9萬加倍至18萬元,5年內拒絕酒測累犯,每次加罰18萬,同樣加罰無上限,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

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連坐條款,若同車乘客沒有制止駕駛酒駕,至少開罰6000元,另外還增加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酒駕者車牌將改爲螢光色系車牌,公告諸知。目前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若本會期順利通過,最快明年下半年就可上路

▲近年來取締酒駕相關統計。(圖/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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