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殺人罪出庭 行政院:對於法官詢問都詳細回答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政院江宜樺與3位警政首長30日下午2點半,因涉嫌殺人未遂等罪以被告身分到臺北地方法院說明,江宜樺接受2小時後的庭訊之後,接着返回政院接見美國商會。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晚間指出,江宜樺在庭上,對於法官的詢問都詳細回答,但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行政院長江宜樺30日下午應訊2個小時後離開地院。(圖/記者陳明仁攝)江宜樺與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升勇中正分局分局長方仰寧一同以涉嫌殺人未遂等罪被告身分到臺北地方法院說明。地院外則是有公投盟蔡丁貴島國前進陳爲廷公民團體約6、70人在院外召開記者會高喊「踐踏民主、面對審判」、「暴力首謀、江宜樺下臺」,但在江宜樺車隊駛入後,便宣告散場

江宜樺結束庭訊後,孫立羣表示,院長非常尊重司法,因此親自出庭,在庭上對於法官詢問都詳細回答,不過全案已經進入司法階段,行政院不便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