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遭公訴 新罪涉縱容黑社會和僞造身分證
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人民網)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29日)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涉嫌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僞造身分證件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10月王立科被批准逮捕時,涉嫌罪名爲行賄罪、受賄罪。如今被公訴時,涉嫌罪名多了「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僞造身分證件罪」。
檢察機關起指控王立科利用擔任遼寧省北鎮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政委,北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江蘇省省長助理、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同時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情節特別嚴重;王立科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長期、多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他又多次安排他人違法僞造居民身分證件,情節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僞造身分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