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吹哨人 陸修法列李文亮條款
10月1日,西湖斷橋實施遊客分流措施,以防疫並應對旅遊高峰。(中新社)
大陸國家衛生健康委2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針對「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增列了被視爲「李文亮條款」的吹哨人獎勵機制,並將建設方艙醫院等做法納入法律規定。此前,北京、廣東深圳等地都已陸續公佈類似的「李文亮條款」。
草案要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設立或指定專門部門、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訊息管理工作,主動收集、分析、調查、覈實傳染病疫情訊息。並應在2小時內完成疫情訊息覈實及向當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告,由當地主管部門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同時報告上級部門。
草案增列,對發現並報告具傳染病流行特徵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疫情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經確認排除傳染病疫情的,不予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草案也加大相關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並增加對個人和單位不配合實施傳染病防控措施等情形的處罰規定等。
此外,草案提出,將建設方艙醫院等成功做法上升爲法律規定,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治療中的作用。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完善體育場館、會展場館、市民活動中心以及學校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便於緊急需要時作爲臨時性救治場所或隔離區域迅速投入使用。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審議通過《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衛事件隱患,「對非惡意的不實報告不予追究責任」。北京也成爲大陸第一個對「吹哨人」提供法律保障的一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