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疫情經濟衝擊 臺南市提供減稅紓困、分期延期繳稅措施
▲臺南市長黃偉哲希望協助受疫情影響者渡過難關。(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爲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臺南市財稅局,推出減稅、延期或分期繳稅等各項紓困措施,希望協助受影響者渡過難關。
臺南市長黃偉哲爲全力配合中央防疫工作,並減輕受疫情波及者租稅負擔,特別指示市府疫情因應小組在現行法規可行之範圍推出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房屋稅等各項減稅措施:
一、使用牌照稅:(一)配合中央補貼政策,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者109年使用牌照稅減半開徵。(二)營業用車輛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主可持汽車號牌2面、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未使用車輛期間,可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二、娛樂稅:娛樂業者如因受疫情影響致營收減少,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可向財政稅務局申請覈實調降娛樂稅,待疫情趨緩、營收恢復後再適時調高。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系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負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減輕,已具自動調降娛樂稅機制。
三、房屋稅:(一)飯店業者,如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可申請停用期間准以「1層樓」爲覈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二)合法登記之工廠停工期間,如爲自有廠房供直接生產使用,仍可繼續享有減半徵收房屋稅。(三)營利事業如已向國稅局辦理營業停業、歇業登記,財政稅務局會依該局通報辦理清查,主動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覈定其所適用的稅率。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民衆經確診或隔離檢疫等措施,致有稅捐繳納困難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稅捐繳納期限前,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診斷證明書、居家隔離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網站首頁已建置「新冠肺炎稅捐e化區」(網址:https://www.tntb.gov.tw),提供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服務,此外,民衆如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或補發繳款書、繳納證明等申請事項,亦可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辦理,民衆免出門,在家也可完成稅務申請,還有,民衆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網路繳稅,減少接觸感染機會,e起防疫共渡難關。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強調,會持續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及中央紓困措施,並主動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辦理,以維護受疫情影響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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