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最慘時薪只領37元 教育部惡修「黑心」大學法

▲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學生團體等至行政抗議。(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會研究生學會、學生社團控訴教育部剝削大學兼任助理勞動保障,讓學生最慘只能領血汗時薪37元,現在又未經公聽會相關程序,就將大學法修法草案送入行政院,行政院將於28日下午審查該草案,引發學生團體抗議,要求行政院退回審查,大學兼任助理應全面迴歸勞動法令

高教工會痛批,教育部曾經在小組會議上承諾過,將會於北部與南部召開兩場公聽會,聆聽意見後再進行修法,如今教育部自毀承諾,視反彈聲浪無物而仍要一意孤行、強勢通關!「教育部從未反省高教經費挹注不足與分配失當的問題,反而帶頭違反勞動法令、拉低標準根本就是犧牲學生勞工爲高等教育獻祭」,提出三大要求。

1. 立即停止修法,召開公聽審議!行政院應退回審查該草案、教育部應立即停止大學法修法程序,積極輔導各校目前違反勞動法令的制度與受損的學生勞動權益

2. 迴歸事實認定,保障助理勞權!應依照勞基法的從屬性標準來認定助理僱傭關係,讓勞僱迴歸勞僱、獎助迴歸獎助,學校園不應成爲勞動法令的例外。

3. 擴張高教經費,提高助理薪資!助理薪資數十年未調漲,教育部應增加高教經費支出、調整分配方式,讓校內基層勞工的權益獲得保障 高教工會表示,目前的修法草案中,針對大學法35-1條,將助學金工讀生納入「微量勞動」的範圍,在35-2條則將兼任助理納入,兩者都排除適用勞基法,其中35-2條修正條文認定兼任助理只要有「學習」目的,就不受勞基法保障、適用教育相關法規;修正條文也規定兼任助理每週最高工時爲20小時

高教工會指出,依照教育部2015年調查,兼任助理平均每週工時約8小時,有四成助理月薪不滿3000元,如今若是規定最高每週工時爲20小時、讓僱主可以更肆無忌憚地榨取學生的勞動力,相除之下,最糟狀況就是讓大學可以以每小時只有37元的時薪,強迫學生打黑工來支撐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學、研究與行政工作

高教工會表示,大學法35-1條修正條文,進一步以「獎助」之名,將「領取獎助」的學生勞工排除僱傭關係,並規定每週10小時的工時上限;教育部一方面說這些獎助金運用是「協助就學」,學生提供的是「微量勞動」,另一方面這幾年來又不斷將弱勢身障學生拿來當作擋箭牌

高教工會認爲,一週10小時的工作時間,早就與一般打工無異,何來「微量」之有?這條修法,就是讓學校得以在找不到藉口說學生是「學習」的時候,另外用獎補助的名義讓學生打黑工!目前聲明聯合團體包括臺灣大學工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教工會臺灣師範大學分部、高教工會世新大學分部、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成功大學勞權小組、世新大學勞權小組、中央大學研究生協會、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議會、政大研究生學會、陽明大學學生會、清華大學學生會、東海大學工會、清大勞動有查事:清大勞權小組、東華大學學生勞動權利促進會、陽明勞權小組、臺灣大學學生會。

▲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學生團體等至行政院抗議。(圖/記者賴於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