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檢預防 勝於事後治療 分羣強化 業者自主管理
事業單位現場輔導畫面。(圖/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供)
花蓮縣政府爲掌握及預防事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自95年起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逐年篩選高潛勢事業進行調查。本(112)年起更以事業類別(包含一般登記工廠、廢棄物處理業及EMS列管對象….等)、列管污染源及運作特徵,將列管事業區分爲「A.加強管理羣」、「B.自主管理羣」與「C.系統管理羣」,並推動事業執行自主預防管理作業。
爲了讓事業單位深入瞭解自主管理作業的執行內容,並強化自主污染預防管理工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在今年不僅舉辦了事業自主污染預防管理作業說明會,更邀請了本縣列管事業參與。在事業單位現場輔導,提供了對事業管理程序的概述,使業者瞭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現行相關法規、網路申報作業、預防污染及自主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同時,鼓勵事業定期進行自我檢查,期在事前預防並降低污染髮生的機率,藉此維護事業土地品質與地下水資源。
事業單位現場輔導畫面。(圖/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提供)
花蓮縣長徐榛蔚強調,爲確保土地品質的保護,各事業單位不僅應在執行各項法規管制行爲前,透過環境部的系統平臺進行資料填報,同時在日常經營中也應強化場區的自主管理,切實進行預防工作。唯有如此,纔能有效地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發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