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要肇逃女大生「開房間」肉償 他遭彈劾重懲迴應了

檢評會重懲!車禍糾紛,男檢察官竟對女大生暗示「開房間」下場慘了。(示意圖/達志影像)

北檢陳姓檢察官口頭「性騷擾」女大生,除遭監察院提案彈劾外,另北檢將陳男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爲,陳男行爲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決議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檢評會表示,陳男身爲檢察官之執法人員,明知依《檢察官倫理規範》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不僅未循法律程序處理交通事故,竟以女大生肇事逃逸爲由,要求女大生以做愛作爲抵付賠償之交換條件,言語輕佻,對話中甚至多次提及「做愛」,又以「開房間」、「旅館」等語,持續以性行爲向女大生要求抵付賠償金,致使女大生心生畏怖、不舒服之感受,並其行爲亦北檢調查結果性騷擾成立,已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

檢評會認爲,陳男行爲不檢、未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情節重大,經衡酌全案情節,實有懲戒之必要,其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對此,陳男表示,當天他因加班,下班後趕着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髮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適當的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

他說,若他真的有意騷擾女大生,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也因此臺北市社會局也沒有成案,沒有裁罰,針對監委彈劾他,他予以尊重,只能面對。

北檢表示,北檢獲悉此事後,立即進行相關調查,先後將性騷擾部分函送臺北市社會局、行政懲處部分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北檢對於監察院通過彈劾陳檢的決議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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