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多元議價機制上路 新藥無效可要求「折扣退款」

▲健保多元議價機制上路新藥無效可要求「折扣退款」。(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健保每2元用於癌藥支出,就有超過1元是花在昂貴的標靶藥,爲了加速新藥納入健保,衛福部於9月19日公告修正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讓健保署在法規授權下,不再只能「殺價」,而是運用多元協商議價機制,包括覈價後以病人整體存活期、病無惡化存活期及臨牀療效反應結果,由廠商返還藥費一定比例金額,以便及早引進更好的新藥。

健保署醫審藥材組組長戴雪詠表示,近年來隨着藥品研發技術日新月異,各類癌症新藥也紛紛上市,讓衆多病患引頸期待;但由於該等新藥往往價格昂貴,且實際臨牀效能有待驗證,目前各國如英國義大利加拿大韓國,也都採取藥品給付協議機制。

國內上市的癌症用藥已有多數納入給付,近5年共收載了34品項之癌症新成分新藥,並放寬32種癌症用藥的給付規定。對於治療癌症所需的標靶藥,健保署也極力引進,其佔率從2011年的42.5%增加至2017年的56.6%。爲爭取新藥納入給付,健保署每年均會在總額預算加編預算額度預計2018年約有25.46億元是用於新藥給付。

健保署表示,近5年新藥覈價時程,自文件齊全受理至藥價生效爲止,平均耗時8.7個月,且根據IMS Health(寰宇藥品資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統計, 2014至2015年全球覈准上市的癌症藥品,於2016年5月前獲保險給付之比率,僅美、法兩國大於50%,其他先進國家平均給付比率約30%,而臺灣的給付比率爲35%,我國對於癌症藥品之給付速度,絕對不輸給醫藥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