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借乙地還」 苗縣圖書館通閱即日起開辦

苗栗縣圖書館提供通閱服務甲地乙地還即日起開辦。(苗栗縣教育處提供/巫靜婷傳真)

館際合作借閱書籍示範。(苗栗縣教育處提供/巫靜婷傳真)

館際合作借閱書籍示範。(苗栗縣教育處提供/巫靜婷傳真)

促進公共圖書館資源共享,苗栗縣立圖書館即日起與苗栗縣19所鄉鎮市立公共圖館攜手合作推動「圖書通閱」服務,「甲地租乙地還」每本每趟酌收10元工本費,讓借書、還書不用再遠赴其他鄉鎮,大幅縮短閱讀、學習的城鄉差距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轄屬縣立圖書館全面推動「通借通還」服務,民衆可於任一配合圖書館登記借閱另一圖書館「在館」圖書,再指定於登記館取書,並在借書閱畢後,任一館都可還書,苗栗縣立圖書館已委託郵局每週1次到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收、送圖書。

教育處圖資科表示,爲珍惜公共資源,這項服務採使用者付費方式辦理,每本含運費,代借、代還各酌收10元工本費,試辦期3個月至年底止,若試辦順利將教育鄉鎮市辦理線上作業。科長彭秀珍說明,民衆可先上網查詢圖書是否在館,再到鄰近鄉鎮市圖書館登記,每次最多4本,圖書到館後會以電話通知取書。

縣立圖書館進一步說明,圖書遺失毀損未清償、借閱冊數超過、圖書到期未還或尚在逾期停權期間,均不得申請通閱服務,通閱服務不包含參考書期刊視聽資料(含圖書附件光碟)及分類號857.7(小說類圖書)等館藏資料,另外,無故未取件累計達3次者,將停止通閱服務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