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法》修正初審通過 高職師「教6年到業界實習半年」取消

教育部支持修正技職法,高職老師不須任教6年就要到業界研習半年。(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目前的《技職教育法規定技術型高中職老師每任滿6年需至業界研習半年,但有老師反映,技高教師業務繁多,無暇到外部實習。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7日)初審通過修改技職法,未來技術型高中老師不用任教6年要到業界研習半年。

立委張廖萬堅今日在教委會表示,技術型高中和技專校院老師每服務6年就要去業界研習半年,主要目的是要他們所任教的專門科目與業界發展不脫節,但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的生態不大相同,因此不應該都適用此一規定。

張廖萬堅說,技高老師要做的事情很多,除了授課外,還要帶學生參加競賽、檢定等,根本沒時間到外部研習長達半年。立委鍾佳濱也表示,技高老師不像大學老師有爲期一年的休假,此法一直難落實,不曉得教育部是否掌握過第一線情況,技高應推動業師來校任教,纔是務實作法

對此,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迴應,技高老師和技專校院老師師資培育過程不同,實際任教課程也不同,教育部同意此修法方向。如果技高課程上需要老師的實務專業經驗,那就回到課綱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