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按購房款的1%發放補貼,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4日消息,《濟源示範區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出爐,實施購房補貼、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等,支持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實施購房補貼。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濟源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購房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的個人,按購房款的1%發放補貼,補貼套數共1000套(不含契稅補貼),先到先得。

二、實施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濟源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購房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一次性給予二孩家庭15000元、三孩家庭20000元貨幣補貼。

同時符合第一項、第二項補貼政策的,不可疊加享受,僅可享受其中補貼金額最高的一項政策。

三、實施契稅補貼。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繳納商品住房(含新建和二手房)及商業用房契稅的,按照“先徵後補”方式,給予契稅總額的20%補貼。

四、多措並舉促進銷售。持續舉辦大型房地產展銷會。針對返鄉客羣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裝修裝飾公司、經紀機構主動讓利優惠,聯合開展促銷活動。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29個在建在售樓盤每個樓盤籌集5套特價房源銷售,價格原則上由房屋成本和3%的利潤組成。該部分特價房不享受購房補貼。

五、鼓勵外來人員和沿黃地質災害區搬遷羣衆團購新建商品住房。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外來人員在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公共優惠政策外,房地產企業再按照購房款的1%予以優惠;在1個項目一次性團購10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公共優惠政策外,繳納商品住房契稅的,按照“先徵後補”方式,再增加商品住房契稅總額的20%補貼,房地產企業再按照購房款2%予以優惠;購房人子女教育享受濟源居民同等政策。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沿黃地質災害區搬遷羣衆以戶口所在地的行政村爲單位,在1個項目一次性團購30套(不含30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公共優惠政策外,繳納商品住房契稅的,按照“先徵後補”方式,再增加商品住房契稅總額的20%補貼,房地產企業再按照購房款2%予以優惠。對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外來人員,有在濟就業意願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登記信息,並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協調轄區企業提供就業崗位幫助就業。

六、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加大二手房交易服務力度,簡化二手房交易手續,切實便民利企。推動同一銀行二手房帶押過戶全覆蓋,鼓勵跨銀行帶押過戶手續辦理。

七、豐富貨幣化安置補償方式。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徵收工作中,拓寬安置渠道和方式,組織安置羣衆使用房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推動商品房去庫存,滿足羣衆多元化安置需求。

八、構建多層次住房公積金購房政策支持體系。一人購房全家幫,採用“先墊後取”方式,支持提取夫妻、父母、子女的公積金用於繳納購房首付款。優化貸款房產認定標準,取消借款人濟源戶籍或繳存地有其一的限制,全國範圍內使用過1次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貸款時,家庭名下是唯一住房的,仍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提高貸款授信額度,單方繳存的最高可貸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的最高可貸80萬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和高質量人才發展體系建設,購買首套住房時,二孩及以上家庭授信額度增加20萬元,高校優秀畢業生、青年人才、高層次人才等依據不同類別人才激勵舉措,分別增加10萬、15萬、20萬元的授信額度(即夫妻雙方最高可享受100萬元貸款額度,單方最高可享受80萬元貸款額度)。持續推進貸款業務“一件事一次辦”,實行貸款“預簽約、預抵押”制度,優化業務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升貸款發放效率。貸款資金髮放之後即可辦理“衝還貸”業務,無縫銜接公積金貸款和使用公積金還款。償還貸款1年之後,借款人可使用公積金賬戶餘額通過“整百衝抵”的方式提前償還貸款,不限衝抵次數,實現“即繳即用”。適時推出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九、健全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持續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常態化實施房地產“白名單”,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建已售難交付商品住房項目進入“白名單”,實現“應進盡進”“應貸盡貸”。

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對實行現房銷售的樓盤,加強指導,防範新增逾期交付風險,逐步形成一整套操作性強、可複製推廣的商品房現房銷售制度體系。

十一、推動物業服務標準化。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物業服務質價相符。開展物業企業信用評價,構建新型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物業資金監管平臺,有效防範風險。

十二、建設“好房子”。嚴格執行“好房子”政策標準,鼓勵引導市場建設一批容積率低、層高較高、生態智能的優質樓盤,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十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強化宣傳引導,做好房地產政策宣傳解讀,釋放積極信號,增強消費信心。依法處置房地產信息網絡傳播亂象,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責編:史健 | 審覈: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