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案變更監測數據、僞填鄰損無關施工 「門神」建築師60萬交保

臺北地檢署

基泰建設「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案,檢廉查出,建築師王德生及營造商福益營造工地主任張博翔,自今年4月起至9月初多次未至工地實地勘察,明知工地已有下陷情形,且鄰屋發生龜裂、漏水,卻在文件上勾選「鄰損與施工無關」,另王與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明知工地監測數據超過警戒值已達停工標準,卻變造不實資料讓監測數據,在形式上未超過警戒值,矇混北市府繼續施工,涉嫌《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北檢22日指揮廉政署與20多名北檢檢察事務官兵分10路搜索基泰建設、建築師事務所、涉案人住居所等地,並約談王德生、邱丞鴻、張博翔3名被告,廉政署訊後將3人移送北檢覆訊。檢察官訊後今諭令王德生交保60萬元,邱丞鴻、張博翔交保25萬、10萬元。

據瞭解,檢廉在本月12日向基泰建設調閱起造及監測資料等建案資料,過程並不順利,翌日先以證人約談張博翔、邱丞鴻2人後請回。但檢廉查出,曾待過北市建管處,被外界質疑是基泰北市府「門神」的建案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與張博翔根本未赴工地勘察,明知鄰損與基泰施工有關,卻在其負責的文件上勾選「鄰損與施工無關。另王明知工地監測數據異常已達停工標準,卻指示邱丞鴻變造數據,讓監造數據形式上符合標準,協助基泰繼續施工,3人遭檢廉改列被告偵辦。

檢廉認爲,王、張、邱3人涉嫌於今年4月至9月間,在處理「基泰大直」建案過程,3人涉犯《刑法》第193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基泰建設「基泰大直」9月7日晚間因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總計影響197戶、367人,由於當地住戶因基泰動工造成大門扭曲、牆壁龜裂、漏水等諸多問題,早自半年多前就向北市府陳情,北市都發局卻於7月6日回覆「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本局不予列管」,引發議論。北檢分案指揮廉政署蒐證偵辦。